個資外洩怎麼辦?企業通報義務與應變 6 步驟

個資外洩怎麼辦?企業通報義務與應變 6 步驟

2026/10/15 個人資料保護 13 次瀏覽 閱讀約 8 分鐘

個資外洩怎麼辦?企業應依序做 6 件事:控制損害、保全證據、調查範圍、評估影響、通報主管機關並通知當事人,最後檢討改善。依現行個資法第 12 條,個資外洩時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屬於電子商務、軟體、資料處理等數位經濟產業的業者,嚴重事故還要在知悉後 72 小時內通報數位發展部。

面對「個資外洩怎麼辦」,最怕的不是外洩本身,而是處理順序錯了:急著重灌主機讓證據消失、還沒查清楚就對外發聲,或拖到媒體報導才通知客戶。這篇依法條與產業辦法原文,整理應變 6 步驟、通報對象與期限、通知當事人要寫什麼,並附一份依時間點排列的檢查清單。需要協助建立應變程序,可以參考我們的 個資法顧問 服務。

重點整理

  • 應變順序是控制損害、保全證據、調查、評估、通報與通知、檢討改善,先止血再對外說明。
  • 依個資法第 12 條與施行細則第 22 條,應查明後即時通知當事人,內容包括被侵害的事實與已採取的因應措施。
  •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的業者,事故危及正常營運或大量當事人權益時,須在知悉後 72 小時內通報數位發展部;其他產業依各自主管機關的辦法辦理。
  • 有歐盟、越南或韓國當事人時,還要同時處理當地 72 小時的通報期限。

個資外洩怎麼辦?第一個小時要做什麼

個資外洩怎麼辦,第一個小時的目標只有兩個:阻止外洩繼續擴大,以及把證據留下來。這段時間不需要寫新聞稿,也不需要急著找人究責,最重要的是讓對的人知道、並啟動應變程序。

第一個小時,請依序完成:

  1. 通知資安或 IT 負責人與管理層,啟動事故應變小組。
  2. 停用疑似外洩的帳號、撤銷登入工作階段,封鎖異常連線或對外傳輸。
  3. 保存系統日誌、郵件紀錄與截圖,不要重灌主機或刪除檔案。
  4. 記下發現的時間與方式,作為之後所有期限的起算依據。
個資外洩發生後第一個小時應變示意圖:通知、止血、保全證據、記錄時間
先止血、留證據,再對外說明

個資外洩應變 6 步驟:從止血到改善

個資外洩的應變可以分成 6 個步驟,前兩步在第一天內完成,第三到第五步盡量在 72 小時內完成,第六步則在事件結束後進行。下表整理每一步的重點與負責人。

步驟要做什麼主要負責
1. 控制損害停用外洩帳號、封鎖入侵途徑、暫停受影響的服務IT
2. 保全證據保存日誌、映像檔與相關紀錄,記錄處理過程IT、法務
3. 調查範圍確認外洩的系統、資料類型、筆數、當事人與時間點IT、個資窗口
4. 評估影響判斷是否涉及特種個資、是否可能造成財產損失或詐騙法務、個資窗口
5. 通報與通知依產業辦法通報主管機關,查明後通知當事人法務、管理層
6. 檢討改善修補漏洞、更新流程,保存整起事件的紀錄全體

調查範圍時,最常被忽略的是「受委託的廠商」。若外洩發生在客服、物流或雲端廠商那一端,依個資法第 4 條,受委託處理個資者視同委託機關,企業仍要負起通知責任,所以合約中最好事先寫明廠商的通知時限。外洩的查詢工具與跡象,可以參考 資料外洩查詢 的整理。

要不要通報?通報給誰、期限多久?

個資外洩後要面對兩種義務:通知當事人,以及通報主管機關。現行個資法第 12 條規定的是通知當事人;通報主管機關的時限,則規定在各產業主管機關訂定的個資安全維護辦法中,所以要先確認公司屬於哪個產業。

對象義務期限依據
當事人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即時個資法第 12 條、施行細則第 22 條
數位發展部事故危及正常營運或大量當事人權益時通報知悉後 72 小時內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8 條
其他產業主管機關依各產業的安全維護辦法依各辦法規定個資法第 27 條授權的各產業辦法
資安法列管的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知悉後 1 小時內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第 11 條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的辦法,適用於電子購物及郵購業、軟體出版業、電腦程式設計與諮詢服務業、資料處理與網站代管業、其他資訊服務業,以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無法在 72 小時內通報,或當下無法提供全部資訊時,應附上延遲理由,或分階段補充。

民國 114 年修正的個資法第 12 條,另要求符合一定範圍的外洩須通報個資會,但施行日期仍待行政院公布;現行制度與修法方向,可以參考 個資法 的完整整理。

個資外洩通報對象與期限示意圖:當事人、數位發展部與其他主管機關
先確認自己屬於哪個產業

通知當事人要寫什麼?

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通知當事人的內容至少要包括「個資被侵害的事實」與「已採取的因應措施」,可用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足以讓當事人知悉的方式。人數過多、逐一通知費用過高時,可改用網路或新聞媒體公告。

實務上,一份清楚的通知可以包含下列內容:

段落內容
發生了什麼發現的時間、外洩的資料類型,例如姓名、電話、訂單內容
我們做了什麼已採取的措施,例如封鎖入侵途徑、重設密碼、報警
您可以做什麼提醒更改密碼、留意假冒客服的詐騙電話與簡訊
如何聯絡我們專線電話或信箱,以及查詢處理進度的管道

通知也不能以「責任還沒釐清」為由拖延。國家發展委員會民國 109 年 8 月 3 日發法字第 1090017079 號函指出,外洩的個資若由平台業者與網路賣家共同蒐集,即使尚未確認雙方違法責任,平台業者發現外洩後仍應查明事實,並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

通知時要避免兩件事:用「可能」「疑似」把責任說得模糊,以及承諾還沒做到的事。當事人最需要知道的,是自己要提防什麼詐騙、該找誰詢問。

跨國企業:GDPR、越南法的通報期限

有海外當事人的企業,同一起外洩可能要同時符合多國規定。歐盟、越南與韓國都有 72 小時的期限,而且起算點與通報對象各不相同,最好事先整理成一張表。

法域通報主管機關通知當事人
台灣依產業辦法,例如數位經濟業 72 小時查明後即時通知
歐盟 GDPR知悉後 72 小時內(第 33 條)高風險時不得無故延遲(第 34 條)
越南發現後 72 小時內(個資法第 23 條)位置、生物特徵資料等情形 72 小時內
韓國特定情形 72 小時內72 小時內

越南的通報對象、第 08 號範本與當事人通知規定,可以參考 越南個資外洩通報 一文。

72 小時應變檢查清單

下表依時間點整理應變工作,可以直接放進公司的事故應變程序。各時間點以「知悉外洩」為起算。

時間要完成的事
0–1 小時啟動應變小組、控制損害、保全證據、記錄發現時間
24 小時內初步確認外洩系統、資料類型與大約筆數;判斷所屬產業的通報規定
48 小時內準備主管機關通報內容與當事人通知稿;確認是否涉及海外當事人
72 小時內完成主管機關通報;查明後通知當事人;需要時報警
事後修補漏洞、更新程序、教育訓練,保存完整紀錄
個資外洩 72 小時應變時間軸示意圖,從啟動應變到完成通報
0、24、48、72 小時分段完成

外洩過後,怎麼避免再發生?

事件結束後的檢討,重點是找出「為什麼沒有更早發現」與「為什麼擋不住」,而不是找出犯錯的人。常見的改善方向包括:啟用多因子驗證、刪除不需要保存的舊資料、檢視委外廠商的權限,以及把這次的經驗寫進應變程序並演練。

真正有效的預防,是在事情發生前就把上面的檢查清單、通知範本與聯絡名單準備好。如果想確認公司的應變程序是否符合個資法與所屬產業的辦法,可以參考我們的 個資法顧問,或 預約一次免費諮詢。

個資外洩常見問題

個資外洩一定要通知客戶嗎?

要。依現行個資法第 12 條,企業違反個資法規定,致個資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時,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施行細則第 22 條要求即時通知,內容包括被侵害的事實與已採取的因應措施。人數過多時,可改用網路或新聞媒體公告。

個資外洩通報期限是幾小時?

看產業。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電商、軟體、資料處理、第三方支付等)的業者,事故危及正常營運或大量當事人權益時,須在知悉後 72 小時內通報數位發展部;資安法列管的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須在 1 小時內通報。其他產業依各自主管機關的辦法辦理。

個資外洩會被罰多少?

依現行個資法第 48 條,未依規定通知當事人,主管機關會先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未採行適當安全措施,可處 2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屆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可處 15 萬元以上 1,500 萬元以下。另外還可能面臨當事人的民事求償。

個人的個資外洩了怎麼辦?

先更改受影響帳號的密碼並啟用多因子驗證,特別是重複使用同一組密碼的其他帳號;接著留意假冒客服、退款或包裹通知的詐騙電話與簡訊。接到可疑來電時,可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參考資料

  1.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 – 通知當事人的方式與內容。全國法規資料庫
  2.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 第 8 條 72 小時通報。行政院公報 · 數位發展部
  3.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第 11 條 – 特定非公務機關 1 小時內通報。全國法規資料庫